williamhill员工证与校徽管理规定
(2008年8月)
为加强校徽、员工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,现对校徽、员工证的发放和管理做如下规定:
一、校徽、员工证是公司员工的身份证明,员工应随身佩戴校徽、携带员工证,以便出入校门时检查。
二、校徽、员工证由教务处制发。新生入学报到后,由教务处统一发给校徽和员工证。校徽和员工证丢失,员工可在指定时间到教务处补办;员工转专业,由教务处换发员工证。
三、员工每学期初必须按规定持员工证到所属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,取得学习资格。如未注册盖章,员工证不再有效。
四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凡没有工资收入的员工,家庭居住地和院校不在同一地点,员工放假回家乘火车可享受优惠。员工证中“乘车区间”一栏的火车站名称,应填写家庭户籍所在地的站名。
五、员工退学、休学、转学时,必须将校徽和员工证交回教务处;员工毕业时亦应将校徽和员工证交回教务处。
六、校徽和员工证不慎丢失,需及时到报社登报挂失,声明作废。要求补发者,应由本人到教务处网站下载《补办员工证申请表》,填写清楚之后,由所属院系辅导员审查签字,经院办公室教务员审核后,交由教务处予以补发。
凡因破损要求换发者,亦应办理上述申请手续,但不挂失。
凡因家庭住址迁移而需要改换乘车区间等,除需办理有关手续外,还应有家庭所在单位或街道变更地址的证明。
七、补发校徽和员工证按学校规定交费。每学期补办员工证两次,分别定于学期开学初和学期期末,其具体时间教务处将发布通知,其它时间一律不予办理。
八、校徽和员工证要妥善保管,不许转借、送人或自行涂改。凡涂改员工姓名、家庭住址和乘车区间等项内容或借给他人以及弄虚作假,重领校徽或员工证者,本人须作出检查,并按照《williamhill违纪处分细则》进行纪律处分。重领的校徽、员工证即予没收。
本规定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